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47号(关于发布《进出口工业产品危险分级根底要求》等84项行业规范并废止5项行业规范的公告)
现发布《进出口工业产品危险分级根底要求》等84项行业规范(目录见附件1)。《进口再生质料放射性污染查验规程》(SN/T 0570—2007)等11项被替代规范自新规范施行之日起废止。
《入出境航空器消毒规程》(SN/T 1268—2010)等5项行业规范(见附件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进出口工业产品危险分级根底要求》等84项行业规范并废止5项行业规范的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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