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民政局对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84号建议的答复
石家庄市1993年进入了老龄化阶段,是国内进入老龄化社会较早的城市之一,截至2018年底,石家庄市非流动人口1031.49万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94.13万人,平均老龄化率18.82%。
截至2018年底,全市已建成街道级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10个,市内10区基本实现街道(乡镇)全覆盖,已全部开展社会化运营;社区级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市已完成布点设施242个,正在推进社会化运营。2019年将继续推进此类建设项目14。全市试点开展的小微型嵌入式社区照护中心,去年底已完成12家,全部实现运营,社会效果良好。
2019年,在13个县市推动建设14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纳入了省“双创双服”民心工程。目前已完工4个,3个接近完工,7个正在施工。印发了《关于快速推进小微型嵌入式社区照护中心试点建设的通知》,,对2017-2018年推进的小微型嵌入式社区照护中心试点模式进行了成果总结和固化,形成了规范的发展运营和监督管理模式。二是组织并且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评估工作。对72家运营满一年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目前已经确定评估指标体系,正在展开评估流程。三是举办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等级授牌仪式。6月底,对全市45家获得相应服务等级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了“金银铜”牌服务单位授牌,授牌仪式省内各大媒体进行了宣传,中央四台也进行了转播。
社会资本新建街道级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省财政给予50-8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市财政最高给予8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和15万元年度运营补贴;新建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省财政给予10-5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县区财政给予1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市财政给予3万元年度运营补贴;小微型嵌入式社区照护中心按每床每月200元发放运营补贴。
一是从规划出发、全流程抓落实,从源头上解决社区养老设施布局问题。首先,市政府办牵头编制并印发了《石家庄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按照科学指标测算明确了五年内各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任务;其次,市民政局会同市城乡规划局牵头编制完成《石家庄市社会福利设施布局规划》,对都市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进行了位置标定,并纳入了城市总规和控规;第三,将民政部门列为规委会成员,市政府印发《石家庄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将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公建配套指标进行了细化并强制推行,民政部门全程跟进监督直至移交到位。通过对各项规划政策的狠抓落实,基本上解决了新建小区社区养老公建配套设施的供给保障问题。
二是从现实出发,抓资源整合,重点突破老旧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选址难问题。由于历史原因,大多数城市老旧社区都面临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场地选址难问题。我市为解决这一问题,市民政局、财政局提出推进实施“民建公助机制”,从政府和市场两个层面全面进行闲置资源整合,可以由街道和社区免费或抵偿提供场所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也可以由社会资本自定场所建设,市财政给予最高8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和15万元年度运营补贴。这项措施的推进,既有效解决了场所场地来源不足问题,又有效拉动了社会资本的投资热情,既缓解了政府财力投入不足问题,又打破了原来政府包办的格局,实现了市场化推进。
三是以行政推力为抓手,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程专项推进行动。在规划、政策、用地和场所得到保障的基础上,我市发挥党委和政府的“指挥棒”作用,集中力量做大事,连续开展了两次大规模推进专项行动,一是市政府办印发《石家庄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二是市委市政府连续两年实施“双创双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程”。两次专项行动将全市建设任务进行了分解,纳入当地党委政府年度考核。2017年以来,省会主城区已经推进完成74家街道级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242家社区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任务,试点完成12家嵌入式社区照护中心建设任务,基本形成了城市区服务设施网格化布局,其他县(市)也基本实现了城区街道全覆盖,全市老年人聚集区域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紧缺局面得到一定效果缓解。
一是用政策和资金撬动服务市场。为解决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市场服务低频、供需不充分、市场不活跃的问题,我市通过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两项措施,有效撬动了市场供需两端,活跃了市场氛围。2014年底我市首次启动对市内五区“三无”老人、低保老人、社会孤老、重度失能老人和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每人每月发放100元500元不等的补贴额度,用于购买各类居家养老服务。2018年,我市将此项政策转变为“困难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在市内10区一县全方面推进,实现了从购买服务向适度普惠的常态化补贴制度转变。三年多,市区两级财政投入1.4亿左右,中标服务组织从15家增加到30多家,相关从业人员从几百人增长到3000多人,涌现出了一大批品牌化经营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企业。
二是用产业拉动推进市场繁荣。针对社区活力老人和失能半失能老人不同时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以及养老消费需求,我市依托大量建设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嵌入式社区照护中心以及大量的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开展了安宁疗护、短托日照、助餐助浴、适老化改造、老年大学、康复保健、互助养老、候鸟养老等多种多样的养老服务,服务内容日趋精细化,已经逐步形成了涵盖老年人生命周期,全链条市场细分发展态势。
主要工作有两方面:一是开展风险防控。我市首次建立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场所场地意外保险制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照护中心全部加入保险,政府承担了80%保费,承保单位每年定时进行保险事故通报和风险防控警示。二是出台建设和服务规范。我市由市民政和质监部门牵头,编制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验收规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规范》、《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规范》等4个河北省区域标准,以及《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规范》等5石家庄市团体标准。结合部分国家标准,我市基本实现了养老服务业行业规范体系的建构。三是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制度,政策补贴和服务的品质直接挂钩。
2018年,我市民政大胆改革,创新观念,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金、银、铜牌等级评定工作,全市86家参评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共评出金牌服务机构16家,银牌服务机构17家,铜牌服务机构12家,金、银、铜牌评定工作的开展,有效推动了我市社区养老服务企业向标准化、连锁化和高层次迈进。
一是在运营模式上,形成了三种可复制可推广的运营模式:一是以裕华区裕东街道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代表的公益创投+智慧产品养老服务模式;二是以桥西区振头街道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代表的失智照护+上门服务养老服务模式;三是以新华区革新街道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代表的社区文化+社工服务养老服务模式。这三种运营模式正在快速地发展壮大,成为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趋势。
二是在服务项目上,形成了以小微型嵌入式社区照护中心服务模式为代表的服务创新路径,主要解决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在家门口养老的问题,具备小规模设置、轻资产投入、标准化服务、连锁化发展的特点,衔接居家社区服务与机构服务,解决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市场化运营初期现金流问题,可复制可推广有较强的借鉴作用。
三是服务项目监督管理机制上,我市借助信息化技术方法,对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养老服务补贴项目实施,首次建立了服务商市场准入机制、双退出机制、信息化管理机制、事中监督管理机制,明确了老年人生活能力动态评估机制,首次出台了困难老年人社区居家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清单。实现了政府补贴资金的精准管理。
四是在支持政策上,针对养老护理员社会地位低、经济待遇低的现状,我局积极向人大、政协、工会、妇联等部门呼吁,建立从优秀的养老护理员中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逐步提升养老护理员的社会地位。积极实施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制度。拟对达到规定条件的养老护理员进行不同标准的岗位补贴,最低每人每月100元,最高每人每月350元,逐步提升了养老护理员的经济待遇。通过多种措施,稳定养老护理队伍,推动养老护理产业健康发展。
针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建立了“民建公助”机制,推出了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场所场地意外保险,建立并完善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评估验收、运营服务评估评价指标体系;全面建立了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制度和生活能力状态跟踪评估机制;初步形成了具有我市特色的养老服务配套政策体系。
石家庄市民政局对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84号建议的答复
石家庄市民政局对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84号建议的答复
石家庄市1993年进入了老龄化阶段,是国内进入老龄化社会较早的城市之一,截至2018年底,石家庄市非流动人口1031.49万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94.13万人,平均老龄化率18.82%。
截至2018年底,全市已建成街道级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10个,市内10区基本实现街道(乡镇)全覆盖,已全部开展社会化运营;社区级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市已完成布点设施242个,正在推进社会化运营。2019年将继续推进此类建设项目14。全市试点开展的小微型嵌入式社区照护中心,去年底已完成12家,全部实现运营,社会效果良好。
2019年,在13个县市推动建设14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纳入了省“双创双服”民心工程。目前已完工4个,3个接近完工,7个正在施工。印发了《关于快速推进小微型嵌入式社区照护中心试点建设的通知》,,对2017-2018年推进的小微型嵌入式社区照护中心试点模式进行了成果总结和固化,形成了规范的发展运营和监督管理模式。二是组织并且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评估工作。对72家运营满一年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目前已经确定评估指标体系,正在展开评估流程。三是举办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等级授牌仪式。6月底,对全市45家获得相应服务等级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了“金银铜”牌服务单位授牌,授牌仪式省内各大媒体进行了宣传,中央四台也进行了转播。
社会资本新建街道级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省财政给予50-8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市财政最高给予8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和15万元年度运营补贴;新建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省财政给予10-5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县区财政给予1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市财政给予3万元年度运营补贴;小微型嵌入式社区照护中心按每床每月200元发放运营补贴。
一是从规划出发、全流程抓落实,从源头上解决社区养老设施布局问题。首先,市政府办牵头编制并印发了《石家庄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按照科学指标测算明确了五年内各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任务;其次,市民政局会同市城乡规划局牵头编制完成《石家庄市社会福利设施布局规划》,对都市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进行了位置标定,并纳入了城市总规和控规;第三,将民政部门列为规委会成员,市政府印发《石家庄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将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公建配套指标进行了细化并强制推行,民政部门全程跟进监督直至移交到位。通过对各项规划政策的狠抓落实,基本上解决了新建小区社区养老公建配套设施的供给保障问题。
二是从现实出发,抓资源整合,重点突破老旧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选址难问题。由于历史原因,大多数城市老旧社区都面临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场地选址难问题。我市为解决这一问题,市民政局、财政局提出推进实施“民建公助机制”,从政府和市场两个层面全面进行闲置资源整合,可以由街道和社区免费或抵偿提供场所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也可以由社会资本自定场所建设,市财政给予最高8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和15万元年度运营补贴。这项措施的推进,既有效解决了场所场地来源不足问题,又有效拉动了社会资本的投资热情,既缓解了政府财力投入不足问题,又打破了原来政府包办的格局,实现了市场化推进。
三是以行政推力为抓手,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程专项推进行动。在规划、政策、用地和场所得到保障的基础上,我市发挥党委和政府的“指挥棒”作用,集中力量做大事,连续开展了两次大规模推进专项行动,一是市政府办印发《石家庄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二是市委市政府连续两年实施“双创双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程”。两次专项行动将全市建设任务进行了分解,纳入当地党委政府年度考核。2017年以来,省会主城区已经推进完成74家街道级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242家社区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任务,试点完成12家嵌入式社区照护中心建设任务,基本形成了城市区服务设施网格化布局,其他县(市)也基本实现了城区街道全覆盖,全市老年人聚集区域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紧缺局面得到一定效果缓解。
一是用政策和资金撬动服务市场。为解决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市场服务低频、供需不充分、市场不活跃的问题,我市通过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两项措施,有效撬动了市场供需两端,活跃了市场氛围。2014年底我市首次启动对市内五区“三无”老人、低保老人、社会孤老、重度失能老人和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每人每月发放100元500元不等的补贴额度,用于购买各类居家养老服务。2018年,我市将此项政策转变为“困难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在市内10区一县全方面推进,实现了从购买服务向适度普惠的常态化补贴制度转变。三年多,市区两级财政投入1.4亿左右,中标服务组织从15家增加到30多家,相关从业人员从几百人增长到3000多人,涌现出了一大批品牌化经营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企业。
二是用产业拉动推进市场繁荣。针对社区活力老人和失能半失能老人不同时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以及养老消费需求,我市依托大量建设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嵌入式社区照护中心以及大量的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开展了安宁疗护、短托日照、助餐助浴、适老化改造、老年大学、康复保健、互助养老、候鸟养老等多种多样的养老服务,服务内容日趋精细化,已经逐步形成了涵盖老年人生命周期,全链条市场细分发展态势。
主要工作有两方面:一是开展风险防控。我市首次建立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场所场地意外保险制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照护中心全部加入保险,政府承担了80%保费,承保单位每年定时进行保险事故通报和风险防控警示。二是出台建设和服务规范。我市由市民政和质监部门牵头,编制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验收规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规范》、《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规范》等4个河北省区域标准,以及《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规范》等5石家庄市团体标准。结合部分国家标准,我市基本实现了养老服务业行业规范体系的建构。三是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制度,政策补贴和服务的品质直接挂钩。
2018年,我市民政大胆改革,创新观念,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金、银、铜牌等级评定工作,全市86家参评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共评出金牌服务机构16家,银牌服务机构17家,铜牌服务机构12家,金、银、铜牌评定工作的开展,有效推动了我市社区养老服务企业向标准化、连锁化和高层次迈进。
一是在运营模式上,形成了三种可复制可推广的运营模式:一是以裕华区裕东街道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代表的公益创投+智慧产品养老服务模式;二是以桥西区振头街道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代表的失智照护+上门服务养老服务模式;三是以新华区革新街道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代表的社区文化+社工服务养老服务模式。这三种运营模式正在快速地发展壮大,成为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趋势。
二是在服务项目上,形成了以小微型嵌入式社区照护中心服务模式为代表的服务创新路径,主要解决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在家门口养老的问题,具备小规模设置、轻资产投入、标准化服务、连锁化发展的特点,衔接居家社区服务与机构服务,解决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市场化运营初期现金流问题,可复制可推广有较强的借鉴作用。
三是服务项目监督管理机制上,我市借助信息化技术方法,对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养老服务补贴项目实施,首次建立了服务商市场准入机制、双退出机制、信息化管理机制、事中监督管理机制,明确了老年人生活能力动态评估机制,首次出台了困难老年人社区居家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清单。实现了政府补贴资金的精准管理。
四是在支持政策上,针对养老护理员社会地位低、经济待遇低的现状,我局积极向人大、政协、工会、妇联等部门呼吁,建立从优秀的养老护理员中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逐步提升养老护理员的社会地位。积极实施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制度。拟对达到规定条件的养老护理员进行不同标准的岗位补贴,最低每人每月100元,最高每人每月350元,逐步提升了养老护理员的经济待遇。通过多种措施,稳定养老护理队伍,推动养老护理产业健康发展。
针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建立了“民建公助”机制,推出了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场所场地意外保险,建立并完善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评估验收、运营服务评估评价指标体系;全面建立了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制度和生活能力状态跟踪评估机制;初步形成了具有我市特色的养老服务配套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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